| 剑河县纪委监察局实行"三定"接待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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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6-23 11:11 文章来源:剑河县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制止奢侈浪费行为,县纪委监察局对公务接待工作实行"三定"接待制度。主要做法:一是接待地点实行"定点"制度。对所有因公务到单位来需要接待的客人,原则上安排在指定的招待所食宿,个别需要到酒店接待的必须经书记批准后才能安排。二是接待费实行"定额"制度。对所有接待实行最高"限额"标准,午餐原则上不喝白酒,就餐所需的烟酒、饮料原则上由办公室提前准备,烟酒的档次、数量实行严格控制。超标准接待的,其超出部分由经办人承担。三是陪餐人员实行"定员"制度。陪餐人员实行"对口"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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